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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乔木(1912年6月1日—1992年9月28日),本名胡鼎新,“乔木”是笔名。江苏盐城人,清华大学、浙江大学肄业,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。

他的作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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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胡乔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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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资料

  • 中文名称:胡乔木
  • 中文别名:胡鼎新
  • 类别:文化
  • 类型:明星
  • 标签:教育科研工作者
  • 时间:1912年6月1日-1992年9月28日
  • 出生地:江苏盐城
  • 国籍:中国
  • 民族:汉族
  • 籍贯:江苏盐城
  • 职业:教育科研工作者
  • 地区:中国江苏盐城
  • 人气:2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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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少年时的胡乔木喜欢读书,也喜欢写诗,曾相继在扬州省立八中、扬州中学(高中)上学。 

1930年,胡乔木高中毕业后考入清华大学物理系。 

曾任共青团北平西郊区委书记,共青团北平市委宣传部部长。

参与领导北平学生和工人的抗日爱国运动。

1935年后,任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书记,中国左翼文化界总同盟书记,中共江苏省临时工委委员。

1937年后,任安吴青训班副主任,中共中央青委委员,中国青年联合会办事处宣传部部长。

1941年任毛泽东秘书,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。

1945年参与起草了《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。

1948年后任新华通讯社社长。

建国后,历任新华社社长(1949年10月1日至10月19日),新闻总署署长,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,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长,中共中央副秘书长。参与起草了第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(1954年)。

1956年当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、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。

1975年后任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。

1977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、顾问、名誉院长,中共中央副秘书长,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,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。 

1978年补选为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。

1980年当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。

1982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。主持起草了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等重要文件。 

1987年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。

曾任中共中央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,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。是第一、二、三、五届全国人大常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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